2008年3月28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房上搭“鸟窝” 法院挨个拆
陶建伟 葛东方

  近日,台州市椒江法院执行局将椒江岭南小区廉租房上擅自搭建的“鸟窝”(简易房)一律拆除。
  岭南小区一些顶楼住户擅自在楼道上搭建起“鸟窝”作为厨房或卧室等用,并呈扩散之势。这些违章建筑影响了通行和消防安全,群众意见很大。经区房管局起诉后,法院判决拆除简易房,恢复原状。鉴于搭建户们互相观望,经原告申请,法院决定强制拆除。在拆除了两家的“鸟窝”后,观望的居民纷纷自行拆除自家违建的“鸟窝”。